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23条政策举措,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这些举措将为哪些群体带来利好?又将为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助力?今年以来,国际形势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对经济运行的冲击影响加大。
当日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提出23条政策举措,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初期,人民银行曾于2020年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出台了30条金融措施,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出台的23条金融举措,既有此前有力政策的延续,也有针对当前困难和问题新增的举措,还对一些不适合当下情况的政策进行了调整。
在金融部门看来,纾困是当下金融举措着力点。此次推出多条举措着重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通知指出,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通知提出,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引导地 *** 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
“关于民营企业和小℡☎联系:企业信贷增长情况,我们对21家全国性银行按季度进行评估,利用相关政策工具,力保这两类市场主体的新增信贷持续增长。”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有关人士强调,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经过了漫长的疫情防控以后,外资金融机构终于回归到了正常的运营轨道,而在抗击疫情之后,这些外资的金融机构具体会有以下几个行为措施:
对外重新开放。在没有疫情的时候,这些外资金融机构基本上和全球几十个国家都有着非常密切的贸易往来,但由于上海市的疫情受到了很严重的影响,被迫关闭了很多国家的贸易,金融,在抗击疫情之后,上海的疫情逐渐消失,外资金融机构就会重新恢复与这些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同时还将加大对外开放的限度,把更多的资金全部投入到外资企业或其他的一些贸易行业,确保金融机构在恢复运营之后,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来弥补疫情中所造成的损失。
要加大外资金融的投资。在上海的许多国际的外资金融机构,每年的资金流入和流出超过了150亿人民币,经过了两个月的抗击疫情之后,外资金融机构下降了大约10%左右,在疫情结束以后,外资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入大约超过了200亿人民币,这对于许多其他新一线城市的外资金融机构的金额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东西,此外中国的市场发展空间巨大,科技发展以及碳中和的目标,也为这些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了很多的便利,同时中国的企业以及中国的劳动力仍然是世界上最丰富的。这些外资金融机构加大投资意义是合情合理的。
总体来说,外资金融机构在疫情过后的行动措施非常的多,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外资金融机构在疫情中所遭受的损失,以最快的时间弥补回来。同时还要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规则,来遵守上海的疫情防控秩序,确保自己建立在疫情防控的基础之上,更好的开展国际贸易和国际合作。
为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的质效,上海银保监局推出18条举措,包括:保障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单列信贷计划,确保满足防控疫情企业的资金需求;不抽贷、断贷、压贷,做到应续尽续;鼓励银行减免利息等。详↓
加强领导 主动作为
(一)以党建为引领,主动担当作为。在沪中资银行保险机构要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好金融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作为,高质量做好支持企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金融服务工作。
(二)改进绩效考核,完善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体系。在沪银行保险机构在关键时期要识大体、勇担当,深刻认识金融与实体经济、金融与百姓民生的鱼水关系,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法人机构要主动与主要股东进行沟通,分支机构要主动与上级单位联系,改进绩效考核体系,对疫情相关业务在内部定价方面进行倾斜支持,适当降低利润考核比重和预期增幅,提高不良容忍度、社会责任承担等非盈利指标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同时,根据近年来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的良好经营情况,对利润分配、各类拨备运用政策进行调整,积极应对疫情对本单位经营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
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三)保障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在沪银行业机构要准确评估疫情对企业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多措并举,推动对民营企业、小℡☎联系:企业的信贷投放合理增长,确保全年实现普惠型小℡☎联系: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力争普惠型小℡☎联系: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
(四)单列信贷计划,确保满足防控疫情企业的资金需求。在沪银行业机构要单列信贷计划,确保有充足的信贷资源投向防疫企业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对于受疫情影响资金需求扩大的存量小℡☎联系:企业,符合条件的要主动增加授信额度,不强制要求额外提供新资料,不强制要求新增增信措施,可随时提款,满足企业的临时资金需要。
(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高防控疫情企业的金融服务质量。在沪银行保险机构要细致了解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各项业务应简化内部业务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业务办理高效化、便利化,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扩大生产能力,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真正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
(六)利用好各类专项政策,积极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企业。鼓励开发性、政策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在沪分行和地 *** 人银行积极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对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联系: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在沪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特定用途债券等,将所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七)强化保险保障作用。针对急缺医疗物资、疫情防控用品企业的进口需求,鼓励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积极开展进口预付款保险。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做到应赔尽赔快赔。鼓励保险机构为支援湖北及参与疫情防治的本市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费提供意外伤害及定期寿险保障。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
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
(八)不抽贷、断贷、压贷,做到应续尽续。在沪银行业机构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流动资金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且近期有贷款到期的企业,精准施策,主动与客户协商具体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提前做好续贷安排,充分运用无还本续贷、年审制等方式,做到应续尽续。鼓励在沪银行业机构对于2020年6月30日前贷款到期但受疫情影响较大难以按期还款的客户主动进行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一年。
(九)鼓励银行减免利息。鼓励在沪银行业机构在自身能力可承受的范围内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一定期限的利息,具体减免方式各行可自行制定相应的细则。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但仍然按期还贷还息企业可在后续信贷业务办理中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十)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各行可制定一定期间的政策宽限期(可视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在政策宽限期期间,受疫情影响相关行业的企业暂时无法正常归还到期贷款而发生逾期的,不计罚息及复利,不影响客户征信记录。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不强制要求此类逾期90天或60天以上的贷款归为不良。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
(十一)暂缓受疫情影响困难人员的还款。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十二)加快对受疫情影响的客户理赔服务。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保险机构应主动开设绿色通道,简易理赔流程,第一时间赔付患病群众,加大对一线医护人员的金融资源倾斜。
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十三)创新“百行进万企”活动方式,实施精准服务。鼓励在沪银行业机构创新方式 *** ,通过 *** 、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持续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继续加大对小℡☎联系: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对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
(十四)推广线上业务办理,大力发展数字普惠。各机构应大力推广线上业务,包括业务办理的申请、审批、签约、提还款等,最大限度减少小℡☎联系:企业线下接触频率。积极利用银税互动、上海市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等平台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大力发展数字普惠业务,加大对小℡☎联系:企业的支持,降低融资成本。
(十五)积极加强与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合作。对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联系: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在沪银行业机构要积极与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合作,推广无还本续贷。积极关注各区出台的优惠政策,用好用足各项补贴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加强监测监督
(十六)银行保险机构内部监测监督。在沪银行保险机构要对疫情期间的业务运营和政策落实情况建立监测监督机制,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未能尽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内部问责。
(十七)落实免责制度。辖内各法人机构应当制定特殊时期免责制度或免责行为清单,各分支机构应加大对基层网点机构的业务指导,明确特殊时期的报告请示流程;要积极向总行(司)争取特殊时期各类免责政策,明确免责情形,充分发挥一线业务人员和授信审查审批人员的工作主动性,解决其后顾之忧。
(十八)监管部门监测监督。在沪银行保险机构要将疫情期间的业务开展情况、绩效考核改进、信贷计划单列和尽职免责情况、续贷情况、减免利息情况、客户信用修复情况及其他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监管部门,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监管部门将对各机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资料:上海银保监局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新出台的举措中,有的与重要农产品产销、能源供应有关,有的涉及物流航运,有的旨在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的支持。而这些金融举措背后,是一项项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功能: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抓实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用好用足民航应急贷款等工具,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为促进外贸出口平稳发展,新出台的金融举措优化了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比如,为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在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的企业类型中,新加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再如,此前减半收取的中小℡☎联系: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此次直接改为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