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扶贫基金会成立于1989年3月,是以扶贫济困为宗旨的公益机构
基金会简介:
中国扶贫基金会坚持扶贫公益理念,贯彻对捐赠人和受援人高度负责的原则,奉行公开透明的方针,提倡艰苦奋斗的志愿精神,以严密的内部管理和优异的业绩,获得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迅速发展,社会知名度不断提高,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同,现在已经成长为我国扶贫公益领域最大的公益组织。2007年,在民政部组织的全国基金会等级评审中,中国扶贫基金会会被评为最高等级5A级基金会。截至2012 年底,累计筹措并投入扶贫资金和物资57.45 亿元,受益贫困人口和灾民1496.17万人。
基金会管理:
1、内部管理
宗旨和目标确立——功能和机构设置——岗位描述和权责划分——工作流程有序化——工作记录和档案建设——监测评价与激励机制——全面合约管理。
2、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与策划——工作流程与培训教材制订——瞄准受援人的机制建立——达成目标的管理机制形成——全过程记录与管理——监测与矫正——评价与研究。
从其言行看,是***的骗子。帮助企业融资不是扶贫基金会的任务!真正可恶,竟借扶贫之名行骗!
法律分析:扶持贫困社区和人口改善生产条件,生活条件,健康条件并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实现脱贫致富和持续发展。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成立于1989年,是在民政部注册、由国务院扶贫办主管的全国性扶贫公益组织。 中国扶贫基金会经历了由“粗放”到“专业”,由“泛扶贫”、“多项目”到“瞄准受援人”、“聚焦品牌项目”的管理变革,良好的内部治理、项目管理和社会绩效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 *** 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 *** 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