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成立或参与控股100余家公司的张伟,是目前少见的上市公司实控人被指控涉黑的一例。 深圳中科创张伟涉黑案,因牵连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备受关注,该案庭审正式拉开帷幕。 2月1日上午,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科创金控集团”)法定代表人、ST禾盛(002290.SZ,原ST中科创)前实控人张伟等19人涉黑案、中科创金控集团等4家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 上市公司实控人被控涉黑并不多见,张伟案是典型一例。案发前,张伟参与控股的企业多达上百家,他还曾经当选深圳市第五届、第六届人大代表。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下称“深圳市检察院”)指控,张伟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 因疫情防控需要,张伟等在押的被告人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而是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接受庭审。 2月1日的庭审中,因对视频在线诉讼方式等程序问题提出意见,被告人张伟和多名辩护律师申请公诉人或审判人员回避,但当庭被合议庭评议后驳回。当日下午,因张伟提出解除和律师的委托关系,其辩护人斯伟江和王兴退出法庭。此后,法庭先审理不涉及张伟的部分。
深圳打工,先后做过公司保安、白酒批发零售商等。从白酒生意中获得第一桶金后,张伟在深圳购买楼宇转手出售逐渐积累资金,2004年设立中科创金控集团,介入金融领域,先后涉足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2015年,张伟设立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科创资产公司”)等,转型做财富管理、产业投资等业务。案发前,张伟已先后成立或参与控股公司100余家,发展为庞大的财富集团。2016年,张伟携其全资控股的中科创资产公司入主ST禾盛,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检察院指控称,该涉黑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增强犯罪能力,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行贿等多项犯罪活动,“以商养黑”“以商护黑”,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壹』 清华大学《金融管理EMBA核心课程》研修班
【课程受益】
了解各类主要金融市场是如何构成和运行的
了解主要金融工具的特征及其在企业经营中的使用
了解给各种主要金融产品定价的核心 ***
了解如何参与债券市场投资及分析利率变化
了解如何参与股权市场投资及基础分析 ***
了解如何使用共同基金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
了解如何利用保险公司来为企业留住人才、管理年金养老金
【招生对象】
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的领导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银行、保险、期货及律师事务所等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
【证书授予】
学员完成课程的学习,合格者将颁发金融管理EMBA核心课程研修班 结业证书
【学习日程】
授课学校:清华大学
学制1年,每个月集中学习2--3天,共10次课。开学时间2009年8月28日。
【费用说明】
清华费用:48,000元人民币(包括授课费、教学管理费,上课期间午餐费)
详细情况登陆清华大学 《金融管理EMBA核心课程》研修班 //chinavalue/BizSchool/CourseShow.aspx?id=564
『贰』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业在职研修班靠谱吗
人民大学研修班是比较靠谱的进修方式。不仅是人民大学的名气,还因为人民大学研修班的入学方式、授课教师等。人民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又位列“985”、“211”高校,其名气人人知晓。
虽然人民大学在职研生金融专业是免试入学,但是同样可以申请硕士学位。只是拿到硕士学位需要通过申硕考试,有些难度。人民大学研修班的硕士学位有很大的含金量,社会上的认可度很高。在职人员可以用于升职,加薪、读博。
人民大学研修班的授课师资也是比较强大的。在师资配备方面,人民大学研修班的授课教师均与统招生一样,大多是学院的教授,或领域专家,由顶级的教师授课。在职人员不论是知识,还是视野,都会得到提升。
『叁』 有没有人参加过普华商学院金融实战研修班,效果怎么样
我虽然没有参加过,但是我很相信翟老师,翟老师的课一定很不错的!自然普华商学院的实战研修班也一定是非常不错!
『肆』 金融在职研究生和课程研修班的区别
金融学在职研究生主要以五月同等学力申硕的形式招生。
报考后需要参内加课程研修班的学习,修容满学分后符合申硕条件者(本科有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工作经验)可以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通过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可获得相应的硕士学位。
如果,不符合申硕条件者,(大专学历、本科无学士学位)在参加完课程研修班学习后可以获得院校颁发的结业证书。
『伍』 金融pe课程班怎么收费
“时代华商金融投资PE与商业模式创新研修班” 为华南地区中小民营企业特设课程,融入全国高端金融投资课程最新课题及权威专家,进行全面整合、优化和升级,将以顶层设计、商业模式创新、投融资、并购重组与上市等为逻辑核心,通过梳理企业经营战略与商业模式,剖析企业资本运营的各个环节,使企业家更清晰自身产业升级的方向,更深刻地理解和掌握资本运作的精髓,提升参与资本市场的竞争能力、实现产品经营和资本运营的双引擎发展。
时代华商金融投资PE与商业模式创新研修班费用:¥5万~¥7万(具体看选择单证班还是双证班)
主修课程:
第一部分:宏观经济及企业顶层设计篇
经济金融形势与投资战略
国际经济与企业国际化发展
股权顶层设计与激励
第二部分:商业模式创新篇
商业模式创新与制度设计
互联网+传统行业商业模式创新
商业模式设计与税收规划
第三部分:金融资本运作篇
《资本战略——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宏观分析与℡☎联系:观策略》
《企业融资策划 *** 与渠道》
《私募股权投资实务与案例解析》
第四部分:企业并购重组、上市篇
《企业价值、投资评估与财务评价》
《企业并购重组理论与实务》
《多层次资本市场与企业资本战略:框架、路径与趋势》
师资介绍:
任寿根 :经济学教授,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课程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李左东: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问题专家
高金平:著名税法专家, ***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教授
孙红伟:国务院资产管理委员会经济专家顾问,波尔多经贸大学金融案例库国际部主任
戴天宇: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管理学副教授,管理制度设计学创始人
今朝:工商管理博士,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商业模式研究中心研究员
翁怡诺:金融投资管理硕士,从事Pre-IPO和并购型投资
戚聿东: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助理,中国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张伟:北京大学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程凤朝: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高级会计师。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唐潮:中国财富管理研究院院长,新加坡中华总商会管理学院特聘教授
朱耿洲:博士,中国资本策划研究院院长,美国国际职业认证协会大中华区会长
增值服务: 午间沙龙、项目路演、资源对接、学习走访
每月有少量免费试听大咖课程,更多详情——
电脑端点击:网页链接
手机端点击:网页链接
『陆』 厦门大学在职研究生金融学专业有哪些课程
厦门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非常具有特色,如富有教学经验的师资团队,教回学方式采取理论与实答务相结合。校友资源平台,能够帮助学员拓展人脉关系,加强合作。同时经常会举办一些高端论坛,要求行业顶尖人物,带来最前沿的咨询,丰富学员视角。
在课程设置方面,分为金融学必修课程或金融学专业选修课程,开设课程众多,如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金融风险管理、投资学、产业经济学、社会保障学、证券投资学、市场营销学等。你可以去//xmu.eour.cn
『柒』 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有哪些考试科目
在职研究生你说的是在职申硕,还是统考研究生。这个你要分清楚。在职统考的研究生和,专全日属制的考试科目是一样的,我是考的是金融专硕,考试科目就是政治,英语2,数学3,431金融综合,这是专硕,如果是学硕的话,专业课考金融学,或者西方经济学,建议你既然选择考了,这些不知道,可以咨询一下考研班的老师,比如天道考研。老师还是挺好的,或者自己可以去晚上查查经验贴什么的。加油!
『捌』 有个叫时代华商商学院都有哪些研修班课程老板要我去了解一下情况
总裁高级MBA课程研修班
工商管理MBA课程高级研修版班
营销总监权MBA课程高级研修班
财务总监MBA课程高级研修班
人力资源总监MBA课程高级研修班
总裁营销与创新高级研修班
时代华商幸福女子学堂
时代华商国学智慧研修班
时代华商董事长创新共赢班
时代华商金融投资PE与商业模式创新研修班
时代华商生产总监高级研修班
时代华商供应链与采购管理研修班
时代华商EDP学习套卡
时代华商国内外考察
时代华商企业定制内训
时代华商阿米巴经营咨询方案班
时代华商股权激励与设计℡☎联系:咨询工坊
时代华商私董会教练训练营
时代华商总裁魅力演讲训练营
时代华商职业经理人公众演讲训练营
更多详情:网页链接
『玖』 国际金融在职研究生课程
属于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
宽进严出、
课程设置各校有所出入,大致一样。
你肯定是想看哪家大学生产的最多,好进去改造一下,将来也进基金或证券公司吧:下面有12家基金公司的,主要还是集中在清华、北大这些名流校府,你也不妨选择一下,反正读清华、北大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北京大学:
夏春,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与金融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博时价值增长、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余洋先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
杨军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硕士,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基金经理
杨建华先生,北京大学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基金经理
王宁先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长盛同庆股票基金、长盛成长价值基金经理
曹雄飞先生,北京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基金经理
占冠良先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大成2020生命周期混合基金经理
付勇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博士,会计学硕士,数学学士,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基金经理
郑军恒先生,北京大学理学硕士,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基金经理
杨林耘女士,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基金经理
杨建勋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基金、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基金经理
清华大学:
邓晓峰,清华大学工商管理,获MBA学位,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基金经理
刘 海先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清华大学经济学学士,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基金经理
刘海先生,清华大学经济学学士,长城货币市场基金经理
侯继雄先生,清华大学博士,长盛基金同盛经理
于鑫先生,清华大学MBA,CFA,东方龙混合基金、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基金经理
曲丽女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基金经理
胡文彪先生,清华大学理学硕士,工银沪深300指数基金经理
复旦大学:
周力先生,复旦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基金裕阳基金经理
杜海涛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工银瑞信货币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经理
江明波先生,复旦大学理学硕士,工银添利债券基金经理
中央财经大学:
刘静女士,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管理系经济学学士,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经理
蔡宾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位,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基金经理
中国人民大学:
杨毅平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基金经理
温震宇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基金经理
南开大学:
赵龙先生,南开数学研究所金融数学专业硕士,宝盈策略增长基金经理
杨锐先生,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博士,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经理
邹志新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博时第三产业股票基金经理
陈硕先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南开大学生物化学学士、美国乔治敦大学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硕士、美国马里兰大学应用计算机硕士、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陈尚前先生,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大成债券基金A、B、C、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基金经理
维钢先生,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生,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基金经理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韩刚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基金经理
司晓晨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基金经理
中南财经大学:
张文女士,中南财经大学金融本科,长信利息收益基金经理
许万国先生,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基金经理
上海财经大学:
张伟先生,上海财经大学MBA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商管理硕士,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经理
香港中文大学:
陈若劲女士,香港中文大学金融MBA,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山东中医药大学:
陈茂仁先生,山东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博士,鸿阳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中南工业大学:
欧阳东华先生,中南工业大学硕士,宝盈核心优势基金、宝盈资源优选基金经理
天津大学:
白仲光先生,天津大学博士,长盛中证100指数基金经理
南京审计学院:
张勇先生,南京审计学院金融学专业,工学学士,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基金经理
哈尔滨工业大学:
孙占军先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硕士,基金裕隆经理
重庆大学:
李硕先生,重庆大学工学硕士,长城久恒平衡基金经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曾芒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基金经理
重庆工商大学:
李硕先生,重庆大学工学硕士,长城双动力股票基金经理
南京大学:
胡志宝先生,南京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经济学硕士,长信银利精选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经理经理
华南理工大学:
李小羽先生,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研究生毕业, 管理学硕士,加拿大特许投资经理资格(CIM),长信利丰债券基金经理
中山大学:
徐九龙先生,中山大学理学硕士,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基金经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丁骏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基金、基金同盛经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肖强先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士学位,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经理
厦门大学:
黄瑞庆先生,厦门大学博士,长盛同庆股票基金经理
詹凌蔚先生,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基金经理
***大学:
倪明先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基金经理
武汉大学:
冯耀东先生,武汉大学硕士,长盛基金同益经理
山西农业大学:
邓永明先生,山西农业大学学士学位,长盛动态精选基金、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
经理
下面是英雄不留出处的:
陆万山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宝盈鸿利收益、宝盈泛沿海基金经理
黄健斌先生,金融学学士,EMBA,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经理
张晓军先生,博士,博时裕富指数基金经理
李培刚先生,硕士,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基金经理
刘彦春先生,硕士,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基金经理
陈亮先生,硕士,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基金、基金裕泽经理
过钧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CFA),博时稳定价值债券、博时信用债券基金经理
吴达先生,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CFA,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基金经理
何光明先生,工学硕士,大成价值增长混合基金经理
施永辉先生,理学硕士,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基金经理
杨丹先生,理学硕士,大成沪深300指数基金、大成景福封闭基金经理
杨建华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基金经理
周建春先生,管理工程硕士,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基金经理
王立女士,经济学硕士,大成货币A、B基金经理
刘明先生,硕士,大成优选封闭基金经理
袁青先生,硕士,大成景宏封闭基金经理
魏立波先生,管理学硕士,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基金经理
王炯女士,硕士,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经理
任壮先生,管理学博士,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基金经理
徐嵩先生,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基金经理
李为冰先生,管理学博士,富国天源基金经理
饶刚先生,硕士,富国天利基金、富国天丰基金经理
陈戈先生,硕士,富国天益基金经理
宋小龙先生,硕士研究生,富国天瑞基金、富国天鼎基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管理学博士,富国天惠基金、基金汉盛基金经理
杨贵宾先生,经济学博士,富国天时基金经理
周蔚文先生,管理学硕士,富国天合基金经理
毕天宇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富国天博基金经理
于江勇先生,硕士研究生,CFA,富国天成基金经理
钟智伦先生,经济学硕士,富国天丰基金经理
常松先生,管理学博士,富国天鼎基金经理
许达先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富国基金汉兴经理
张翎先生,英国利物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基金经理
曹冠业先生,法国马赛经济科技法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学硕士;并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基金经理
郝康先生,澳大利亚莫纳西大学哲学博士,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基金经理
陈守红先生,金融学博士,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基金经理
袁宏隆先生,硕士,光大核心基金经理
于海颖女士,硕士,光大货币基金、光大增利债券A、C基金经理
许春茂先生,硕士,光大红利基金、光大精选基金经理
钱钧先生,硕士,光大新增长基金经理
高宏华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光大优势基金经理
江涌先生,经济学、法学双学士,广发聚富混合基金经理
许雪梅女士,管理学硕士,广发稳健增长混合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基金经理
冯永欢先生,经济学硕士,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基金、广发稳健增长混合基金经理
陈仕德先生,经济学硕士,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基金经理
谢军先生先生,金融学硕士,广发货币A、B基金、 广发增强债券基金经理
易阳方先生,经济学硕士,广发聚丰股票基金经理
李琛女士,经济学学士,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基金经理
邱春杨先生,金融学硕士,广发沪深300指数基金经理
回答:不是正厅,是企业领导,华泰证券是企业,没有行政级别或职级
本院二审期间,李敏提交(2013)青民一终字第328号民事判决书打印件,证明三利公司是包吃、包住作为劳动条件的一部分,收员工2万元的押金是劳动条件的一部分,中院的判决认定该2万元押金属于劳动争议的部分,所以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一并支持。并且三利集团不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所以职工解除与三利劳动合同没有任何过错。三利集团对真实性及证明事项均不认可,称李敏在入职时就签订了企业内部管理知识告知书,告知书中明确规定公司对员工不提供免费就餐。李敏入职后,单位多次找其谈话要求其交纳社会保险,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办理。为的就是不交个人应交纳的部分,每月可以拿到现款。莫丽斯酒店、中德美公司同意三利集团意见。
三利集团提交以下证据:
1、三利集团公章更换证明及李敏提交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证明三利公司已于2015年9月1日更换了公章,原公章已销毁不再使用。李敏提交的2016年7月份虚假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非三利集团出具,是李敏提供的虚假证据,且报告书的内容系本人亲笔书写。李敏对真实性不认可,称该证据系影印件,且即使是真实的,三利集团一审中称庭后核实公章及报告书,但未提交任何的落实意见,属于怠于行使举证的权利,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莫丽斯酒店、中德美公司对该证据无异议。
2、关于公司预奖励员工的若干规定及学习会议记录,证明预奖励是一种额外奖励,与员工的工资、月薪、年薪、加班费、各类补助、各种奖励等一切报酬和收入无关。本奖励仅对忠实履行劳动合同成就预奖励条件的人有效。如被奖励人出现违反劳动合同、协议、承诺、中途离职等一切不讲信誉的行为,预奖励无效,此规定李敏已进行了学习并掌握。李敏对真实性不认可,称不符合证据的三性,更不是二审意义上的新证据,三利集团自行 *** 的规定无李敏的签字与认可,且违背劳动法强制性规定,本身就是无效的。而且这是2013年营销公司例会签到表的签字,并非三利集团所谓的双方的约定。莫丽斯酒店、中德美公司对该证据无异议。
3、2016年营销公司员工4-5月份工资表,证明预奖励不是从工资中扣除的。李敏对真实性和证明事项均不予认可,称没有李敏个人签字,系三利集团自行 *** 的,而且每个人的工资都是保密的,实发奖金和预奖励金额都是工资的部分,从上面的表述可以看出是实发的一个增加金额,该增加金额是预奖励金,是直接从工资扣除的部分。莫丽斯酒店、中德美公司对该证据无异议。
4、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及学习会议记录,证明李敏学习了"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并掌握了相关规定。李敏对真实性及证明事项均不认可,称这是2013年营销公司例会签到表的签字,并非对管理办法的签字,管理办法即使是李敏真实的签字,也违反了国家劳动法,是无效约定。莫丽斯酒店、中德美公司对该证据无异议。
5、情况说明3份,证明李敏系无故旷工,且其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其拒不交纳。李敏质证称与本案无关,且该情况说明系三利集团自行 *** 。崔继红是中德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三利集团关系利益一致。且根据证据规则,应提交身份证明以及出庭作证。不存在所谓的李敏不愿意交纳保险的情形。莫丽斯酒店、中德美公司对该证据无异议。
6、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通知书、关于解除与李敏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三利公司已于2016年8月2日与李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是其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厂规厂纪,参照《员工离职管理办法》规定,并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与李敏的劳动合同关系。李敏对真实性不认可,称是三利集团单方 *** ,没有收到通知。本院询问三利集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是否送达给李敏,三利集团称没有找到李敏。莫丽斯酒店、中德美公司对该证据无异议。
本院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一致。
裁判要旨
本院认为,综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1、三利集团应否支付李敏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三利集团应否支付李敏未休年休假工资,应否返还李敏慈善基金、押金;3、对双方争议的预奖励金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关于第一个焦点问题。本院认为,李敏在三利集团工作期间,三利集团未依法为李敏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李敏有权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一审据此判令三利集团支付李敏相应经济补偿金,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三利集团主张多次要求为李敏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李敏均予以拒绝,李敏对此不予认可。对此,本院认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以劳动者是否自愿缴纳为前提。三利集团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主体责任,其未依法为李敏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仅损害了李敏的切身利益,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以李敏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主张不应支付李敏经济补偿金,缺乏法律依据。三利集团主张因李敏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其公司规章制度而解除与李敏的劳动关系,但其未提交考勤记录予以证明,未举证证明已将该通知送达给李敏,无法证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故,本院对三利集团关于不应支付李敏经济补偿金的主张不予支持。李敏提交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真实与否,不影响本案定性处理,本院对此不予评判。
关于第二个焦点问题。本院认为,根据《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工资清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李敏于2016年7月1日从三利集团离职,对于2014年7月1日之前的未休年休假,三利集团不负举证责任,李敏对此未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其要求三利集团支付2014年7月1日之前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本院不予支持。三利集团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安排李敏休了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期间的带薪年休假,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向李敏支付了该期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三利集团应支付李敏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期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2609.89元[2838.26元/月÷21.75天×5天×2年×200%]。
李敏要求返还慈善基金,因慈善基金不属于劳动报酬,该款项引发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本院对此不予处理。李敏要求莫丽斯酒店返还押金,与本案劳动争议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本院在此亦不予处理。
关于第三个焦点问题。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预奖励金不宜认定为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理由如下:1、三利集团向李敏每月发放的"三利集团额外预奖励凭证"中载明预奖励的有效条件为,签订20年及以上合同并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且预奖励满20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低于20年对公司无实质性有效信誉承诺或中途离职无效,劳动合同到期但预奖励不满20年的,预奖励无效等。该预奖励凭证明确声明,该奖励是公司鼓励员工履行合同、协议、承诺等重合同、讲信誉的一种额外奖励,与员工的工资、月薪、年薪、加班费、各类补助、各种奖励等一切报酬和收入无关;该奖励仅对讲信誉的员工有效;如果被奖励人出现违反劳动合同、协议、承诺、中途离职等一切不讲信誉的行为,出现劳动关系中断、旷工、被开除、停职、辞退、除名等行为,该奖励无效。从该预奖励凭证载明的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三利集团在向李敏发放该预奖励凭证时已明确告知该预奖励金与劳动报酬无关,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额外预奖励。2、该预奖励金实质是一种信誉保障奖励措施,是企业行使自主经营权、吸引人才挽留人才长期为企业服务而采取的一种激励措施,与劳动报酬无关。3、该奖励与劳动者的贡献和付出无关,并非奖金性质,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自主性企业福利。李敏接受并持有该预奖励凭证,表明其以实际行为认可三利集团发放该预奖励金所附设的条件,其主张该预奖励凭证载明的款项为奖金性质,属于其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一审认定该预奖励金为附条件的奖金,认定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纠正。李敏在三利集团工作不足九年即离职,未达到上述预奖励凭证载明的发放预奖励金的条件和期限,其主张预奖励金,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李敏、三利集团的上诉请求均部分成立,本院分别予以部分支持;一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判决结果
一、维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7)鲁0214民初111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7)鲁0214民初111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李敏未休年休假工资2609.89元;
三、撤销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7)鲁0214民初1111号民事判决第一、四项;
四、驳回李敏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元,由上诉人李敏负担10元,上诉人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文书尾部
审判长 徐 明
审判员 王化宿
审判员 齐 新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