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之后,养老金融发展再次迎来新政策。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养老金融业务提出了十三条规范要求。其中,对于市民比较关注的“养老”金融产品,此次《通知》也有了新的规定。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接受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更加多元化的养老金融产品能更好地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并引导形成长期、理性的投资理念。另一方面,将促进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挖掘养老金融市场潜力,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
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
不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不得用“养老”字样
“我以前经常看到一些基金产品名字上带有‘养老’二字,但是具体来看,这些基金与其他理财产品、基金投资没什么差别。”杭州投资者陈小姐说,近年来对于市面上的一些所谓养老产品,曾心存疑虑。
实际上,银保监会持续清理名不符实的带有“养老”字样的理财产品,目前多数金融机构已下架相关产品。
此次《通知》强调,对于符合《通知》规定的商业养老金融产品,银行保险机构可在产品名称和营销宣传中使用“养老”字样。其他金融产品不得在名称和营销宣传中使用“养老”或其他可能造成混淆的字样。
此外,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依法合规、稳妥有序、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对名称中带有“养老”但不符合通知规定的金融产品进行更名或清理,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监管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市民非常关心的理财收益信息方面,《通知》也作了规定: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宣传材料和销售文件应当简明易懂,不得包含与事实不符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业养老理财产品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应在产品合同中与客户对特殊情形下的流动性安排做出明确约定,但不得以期限结构化设计等方式变相缩短业务存续期限。
18只真养老理财产品已面世
你买了吗?
作为养老金融领域的“新入局者”,养老理财产品颇受关注。银保监会此前发布了《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
中国理财网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共有工银理财、建信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4家理财公司的17款养老理财产品“登记在册”,均采用公募的募集方式。此外,还有一款合资理财公司首次试水——贝莱德建信理财也发布了旗下首款养老理财产品,至此,理财公司养老类型理财产品总计18只。
记者观察到,在18只已发售养老理财试点产品中,有16只都是封闭式净值产品,产品投资期限均为3年以上。剩余的两只开放式产品分别为建信理财发行的“安享固收类按月定开式(最低持有5年)养老理财产品”和光大理财发行的“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橙2028”。对于“安享固收类按月定开式(最低持有5年)养老理财产品”,该产品按月开放申购,最低持有时间为5年。
相比目前在售的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这18只理财产品最亮眼的特征就是预期收益较高。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普遍不超过4%,而这18只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有15只下限为5.8%,另外3只分别为4.8%和5%。从业绩比较基准的上限来看,最高的一只产品达到了10%,有12只产品达到了8%,有3只达到了7%,2只产品达到了5.8%。大部分产品业绩比较基准集中在5.8%~8%的区间。当然,业绩比较基准并非产品到期后的实际收益。从风险等级看,18只产品有17只为R2级(中低),只有一只产品为R3(中)。
在上个月,银保监会相关人士透露:截至一季度末,16只养老理财产品顺利发售,16.5万投资者累计认购420亿元,其中40岁以上投资者占比超过七成,认购金额20万元以下投资者占比超过六成。
一说到建筑行业营改增最新新闻,相关建筑人士还是比较陌生的,现阶段建筑行业营改增新闻情况怎么样?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分析建筑业营改增基本内容:
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建筑行业营改增最新新闻基本概况如下:
中达咨询小编通过相关内容的梳理,建筑行业营改增最新新闻概况如下: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再次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建筑业适用11%税率。
“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不仅仅是税种的调整,更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变革,应对妥当则企业有望化“危”为“机”,提升管理、跃上发展新台阶;应对不当则会导致税负提升,或将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相关专业人员对建筑行业营改增进行分析,基本内容如下:
据理解,新的营改增政策将分两阶段出台:
第一阶段:随着建筑及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最后一批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营改增试点总体政策将进一步修改完善。预计新的营改增试点总体政策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后一周左右出台,以替代之前的《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第二阶段:建筑及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行业管理办法将随后另行出台(参照财税[2014]43号)。
新的营改增政策会通过一个长的文件和最少三个细的文件发布
我们了解到国务院会讨论和表决的营改增政策可能包含以下的内容:
一、建筑及房地产业
适用税率:11%
销项税:(1)土地出让金可能适用差额征税政策;(2)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老合同可能可以享受过渡政策
进项税:(1)营改增后购入的房地产可能分10年抵扣进项税
二、金融业
适用税率:6%
销项税:(1)贷款利息可能按收入总额征税;(2)同业拆借业务可能按收入总额征税;(3)金融商品买卖可能不征税
进项税:(1)同业拆借利息支出的进项税可能可以抵扣;(2)其他的贷款利息费用的进项税可能不可抵扣
考虑到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较多,有望在同一省范围内实行汇总纳税。
三、生活服务业
适用税率:6%
销项税:(1)餐饮、旅店住宿业务可能按收入总额征税;(2)票务代理和旅行社可能适用差额征税政策
进项税:(1)接受的餐饮、旅店住宿服务的进项税可能不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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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片区“1+3”产业政策,“1”是首批重点发展产业目录,“3”是促进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业、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三项产业政策。重点发展产业目录是指导性文件,确定了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三项产业政策围绕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会议精神,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一方面吸引先进制造业在片区集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产业群,打造价值链,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另一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促进产业和金融深度融合,打造满足实体经济需求的金融链,切实推动先进制造业等实体经济的振兴发展。
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最高奖励1000万
为进一步加快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建设,吸引先进制造业在片区集聚,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发展,制定了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共14项,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
1.奖励类。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设立、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突破项目和示范应用项目、拥有填补国内空白、国际领先技术的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配套项目、设立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等方面,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额度50-1000万元不等。
2.补贴类。对利用银行贷款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给予贴息补助,对企业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企业科研成果转化、高管个人工资性收入形成的地方本级财力,分别给予相应的补贴,额度100-500万元不等。
3.其它。设立10亿元鼓励类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市场化形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鼓励类产业。鼓励国资国企装备制造类企业在本片区进行债转股、混合所有制经营试点,采取“一企一策”进行扶持。
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最高奖励2000万元
为促进沈阳片区金融服务业发展,沈阳片区管委会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起草了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共11项,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
1.落户政策。对于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机构的一级和二级分支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商业保理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教育培训机构、金融要素交易市场,根据实缴资本和实际开办费用情况,分别给予落户扶持资金,额度80-2000万元不等。
2.经营贡献扶持政策。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重点发展的金融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商业保理机构,按照不同的比例,连续5年给予经济贡献扶持政策。
3.高管人员扶持政策。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商业保理机构的高管个人工资性收入形成的地方本级财力进行全额补贴。
4.办公用房补贴。对租用办公用房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商业保理机构,按照合同房租价格的一定比例,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对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商业保理机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5.金融创新政策。对开展融资工具和融资服务模式创新的各类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资金。
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推12条政策
为促进沈阳片区融资租赁产业发展,沈阳片区管委会会同市服务业委就沈阳片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进行了深入调研,共同制定了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12条政策,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
1.简化市场准入程序和相关行业资质认定。沈阳片区注册的租赁企业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税部门审批通过,即可成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设立项目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简化相关登记许可或进出口手续,放宽沈阳片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申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的条件等。
2.鼓励企业落户增资和扩大业务规模。对于在沈阳片区注册,实缴注册资本金1.7亿元以上,且开展业务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落户奖励。对于已在沈阳片区落户的融资租赁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给予增资奖励。对于当年融资租赁业务额比上年新增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
3.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与各类型企业合作。融资租赁企业对我市小微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科研院所或科技创新型企业、公共服务型企业免收融资租赁物保险费的,按照签订合同金额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4.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开展跨境业务。对于我市装备制造业企业通过与沈阳片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购置先进研发生产设备的,经认定后给予相应补贴。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境外融资租赁业务,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可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5.对融资租赁业高端人才、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培训给予奖励和补贴。对于当年业务规模达到规定标准,其聘用高级管理人员,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本级财力***给予奖励;对于以中国租赁业东北创新服务基地为平台,开展信息交流、专业论坛、项目对接等活动,给予补贴;对于以东北融资租赁研究院为平台开展专业培训活动,给予补助。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自4月10日挂牌以来,已经运行近五个月的时间。截止9月15日,自贸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审批服务事项65854项,新注册企业9927户,注册资本860.95亿元人民币。其中,内资企业9852户,注册资本827.56亿元人民币;外资企业75户,注册资本4.9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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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扩大开放涵盖了很多行业,以下列举几个主要的:
1.金融服务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
2.文化与娱乐业:包括电影、音乐、表演、出版等;
3.旅游业:包括旅行社、酒店、餐饮、景区等;
4.教育服务业:包括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等;
5.医疗健康服务业:包括医院、药店、保健品、康复设备等;
6.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电信、软件、互联网等;
7.交通运输服务业:包括航空、公路、铁路、水路等。
当然,服务业的范围还远不止以上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