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财务风险担保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

2023-05-16 18:38:05 基金 ketldu

...省人民 *** 关于印发《云南省融资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和融资担保机构的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

1、(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降低筹资和用资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增强集团活力,提高集团经济效益,满足集团资金需求,不断解决融资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实现集团的战略目标。

3、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集团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4、融资政策是管理总部基于集团战略发展结构的总体规划,并确保投资政策及其目标的贯彻与实现,而确定的集团融资活动的基本规范与取向标准,是企业集团财务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投资需要,是企业集团融资管理的指导原则。

5、融资管理的重点为:处理好集团整体与集团成员企业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融资权限集中化管理、融资方式的选择与集团模式的改造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集团融资的各种优势。

6、实行企业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依法管理子公司投资,融资事项 企业集团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加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的监控,建立健全统一的资金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企业集团内部结算中心的功能,对集团内部各企业实行统一结算。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第十五条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股比例,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变更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总共有总量和个案两个限制: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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