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投资(融资)担保公司不能进行民间借贷经营活动。投资(融资)担保公司是经国家批准的,从事特定投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01〕77号)这里面多是对担保责任金额、担保责任余额、担保比做出的规定,对于抵押物权证书和抵押物实体的保管与处置并没有详细说明。
根据财金(2001)77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担保机构的收取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实行浮动费率,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一般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
具体倍数由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协商,并报省市经贸委和有关部门审定。”财政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
财政部颁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部分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的行业集中度过高,一旦发生行业性系统风险,根本无法履行保证责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和融资担保机构的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一个互联网金融服务网站(itfin)相结合的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网络借贷是指通过互联网实现数据和资金、合同和程序。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
1、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担保活动,促进融资担保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2、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或者 *** 确定负责监督管理融资担保公司的部门(以下统称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