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原则规定) 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时应该注意:一是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不得利用财政拨款和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二是加强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办法作为境外投资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在“放管服”三个方面统筹推出了八项改革举措,旨在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全程监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要按照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审查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业务内控制度 对外投资业务的审计还包括对相关内控制度的了解和评价。如:审查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的保管方式,是否委托独立的专门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进行保管,或由企业自行保管。
1、国有企业改制法律法规包括基本法律法规、企业重组法律法规、股权 *** 法律法规。
2、法律分析:企业改制的法规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 *** 管理暂行办法》。
3、法律主观:一般由改制企业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 *** 部门有关改制政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广泛调查,深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和借鉴外单位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拟订,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