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总经理工资在哪发,有总公司子公司,在哪个公司发工资?

2024-05-19 2:25:06 证券 ketldu

合资公司,总经理是股东的法人,工资是在哪个公司领取

1、公司法人(也就是老板)的工资发放方式是:如果该公司法人在公司里有具体的工作和职位,工资可以按照当时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一般工资是在税前扣除。一般公司的工资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发放的工资都是税后的工资。

有总公司子公司,在哪个公司发工资?

1、您好。社保在总公司缴纳,应当是与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工资也应当以总公司名义发放。

2、亲_,看情况的。子公司如果在财务上是独立的,那子公司员工的薪资由子公司发放;如果子公司的财务都是经过母公司,那子公司员工的薪资由母公司发放。

3、员工是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进行工作指导或只是一次项目参与,由母公司发放工资。若员工要长时间在子公司坐班,则由子公司发放。在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中,雇主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货币形式的报酬。对于被派遣到其他单位的员工来说,在确定劳动关系时需考虑是否属于常态性、长期性质的安排。

4、法律主观:从母公司调到子公司,由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并且支付经济补偿,与子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5、这个由母公司决定。涉及劳资关系还应尊重个人的意见(派到子公司财务主管)。按理是工资由母公司出,福利可以由子公司给。

子公司的薪资也是由母公司发放的吗

法律主观:不属于。 子公司 的资产产权是有自身的股份结构决定的,但作为母公司的话,对于子公司通常是占有绝对控股权的,也就是说通常股权结构上是大于50%的,相应来说绝大部分资产都是与属于母公司的股权控制下,但并不能把子公司的所有资产都当作自己的资产。

员工是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进行工作指导或只是一次项目参与,由母公司发放工资。若员工要长时间在子公司坐班,则由子公司发放。在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中,雇主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货币形式的报酬。对于被派遣到其他单位的员工来说,在确定劳动关系时需考虑是否属于常态性、长期性质的安排。

母公司可以为子公司工作人员发工资,员工个税应该仍由子公司申报。母公司代发的工资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核算,其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子公司,贷:银行存款。

子公司董事长工资谁发母公司人员

法律主观:不属于。 子公司 的资产产权是有自身的股份结构决定的,但作为母公司的话,对于子公司通常是占有绝对控股权的,也就是说通常股权结构上是大于50%的,相应来说绝大部分资产都是与属于母公司的股权控制下,但并不能把子公司的所有资产都当作自己的资产。

经济组织的董事长的工资应该由大会补发。董事长工资当然需要大会决定,董事长作为所有人与经营人,其工资当人需要大会决定。而会计出纳的工资则不需要,但是社里应该有一个工资发放标准,会计出纳的工资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就行,这是董事长的权力。

母公司决定。全资子公司不一定享受母公司的待遇。全资子公司是由母公司一人出资。受到母公司的实际控制,由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设想。拥有实际的决定权。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他两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公司与某公司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

如果租房是用来董事长家庭居住,那就不能用子公司公款租房。因为这是私人私用房。如果是董事长家不在公司所在地,而公司内又没有适合董事长个人居住的地方,那董事长租房的款就应由子公司付。因为公司应该安排公司人员的住宿。

子公司员工的工资可以由母公司发放,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应该为子公司员工提供工资。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意义上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但它们可以有达成协议,并从母公司发放工资。这种情况下,母公司会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但子公司仍然有责任按照协议向母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

法律分析:无需对谁负责,对子公司负责即可。母子公司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都是独立的法人,这和母公司与分公司是不同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

母公司可以代子公司发工资吗

1、应该是可以代发的。个税应该仍由子公司申报,因为母公司只是帮你代发工资而已。

2、直接打款给子公司,子工资再做应付职工薪酬,挂内部资金调拨往来账。没收入不代表没成本和费用。科目随便啦,借方:应收或其他应收,贷方:银行存款。

3、不违法。子公司可以委托母公司代为发放工资,所以单位完全可以规避该行为法律风险。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代发工资不违法。上市企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4、子公司资产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母公司给的。且一般以其认缴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因为母公司一般通过出资子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而子公司一般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资不抵债的,作为公司出资人的母公司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等。以单位违法不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将被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子公司母公司发薪的问题

1、法律主观:从母公司调到子公司,由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并且支付经济补偿,与子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员工是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进行工作指导或只是一次项目参与,由母公司发放工资。若员工要长时间在子公司坐班,则由子公司发放。在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中,雇主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货币形式的报酬。对于被派遣到其他单位的员工来说,在确定劳动关系时需考虑是否属于常态性、长期性质的安排。

3、母公司为子公司工作人员发工资,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核算,其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子公司,贷: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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