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款优先权是可以调解的。承包人与发包人可以通过协商,将工程折价抵偿尚未支付的工程价款,或通过诉讼、仲裁确认对工程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申请调解以确认优先受偿权。法院需依法审查协议合法性,若发现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将不予确认。
1、【法律分析】关于工程结算争议处理途径通常有如下四种:双方自行去调和。调和便是双方自行协议、交流、谈判处理,这关于合作基础比较好的合作伙伴,工程结算争议较小的项目,这种处理方式最好,不只效率高、也经济、友好;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停处理,达到调停协议后到法院进行承认。
2、对于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通常有如下四种:双方自行和解。和解就是双方自行协议、沟通、谈判解决,这对于合作基础比较好的合作伙伴,工程结算争议较小的项目,这种解决方式最好,不仅效率高、也经济、友好。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解决,达成调解协议后到法院进行确认。
3、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自行和解。和解通常适用于合作基础良好且争议较小的项目,以高效、经济、和谐的方式解决问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进行确认。当前有专业组织提供建设工程调解服务,具备相对专业调解人员,通过沟通协调达成协议。商事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具有终局性。
4、法律分析: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工程不结算可以找劳动局、仲裁委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受害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 *** 来解决纠纷;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诉讼。
法律分析:针对工程款项的拖欠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投诉以寻求解决。工程欠款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因此,解决此类问题通常需通过法院诉讼来实现。胜诉后,如果败诉方依旧不支付欠款,胜诉方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判决。
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 *** 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 *** 要求支付或者处理。
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部门人民法院是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部门。若工程款被拖欠,可将其视为民事纠纷,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若拖欠方仍不支付,可申请法院执行判决。 *** 部门可以协助处理工程款支付问题,但无权进行裁判或强制执行。
首先,建议双方能够坐下来平心静气地进行协商来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倘若有关各方对于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 *** 已经达成过明确协议,那么各方应当根据事先约定的方式来计算和支付相关款项。
【法律依据】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第17条规定:工程承发包双方应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价款结算中的经济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主管部门或国家仲裁机关申请裁决或向法院起诉。对产生纠纷的结算款额,在有关方面仲裁或判决以前,建设银行不办理结算手续。
工程建筑结算完后,若发包人或转包人欠款不还,被欠款人可采取以下步骤处理:首先,主动与欠款人协商解决,争取达成还款协议。若协商失败,应收集相关证据并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诉讼可在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账户及其他财产。
在处理工程款纠纷时,双方应当保持沟通,及时解决争议,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同时,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详细约定付款条款,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以减少纠纷的发生。若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遇到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和解。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和解解决。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纠纷的,可以请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解决纠纷。仲裁。如果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内容申请仲裁解决纠纷。诉讼。
法律分析:甲乙双方工程结算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是协商达不成一致,可请第二方调解;若调解不成,可提请仲裁或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执行。
如果甲乙双方因某些原因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聘请双方任可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如果其中一方对中介机构的结算结果仍有异议,可以根据合同订立时的约定,请求仲裁或提交人民法院。
双方已结算认定造价后一方反悔的,不予支持。双方如约定以第三方的审价结果为准的,一方对第三方审定的价格有异议的,不应当支持,除非证明第三方在审价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双方约定了结算标准和依据的,法院应当按照该标准和依据组织双方结算或委托造价鉴定。
争议的情况下,首先需要查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是否可以证实实 际工程量;如仍不能确定,也可委托第三方对工程量进行鉴定。
处理工程款结算纠纷应遵循“尊重合意”与“实事求是”原则。双方需基于此原则解决争议。根据司法解释与审判实践,解决规则如下:若双方已确认造价后一方反悔,则不予支持。如合同中约定以第三方审价结果为准,一方对第三方审定的价格有异议,除非证明第三方违法行为,否则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时,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若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由人民法院裁定。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综上所述,工程结算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法律规定,因建设工程合同引起的纠纷,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工程款纠纷。协商解决的优点是节省时间、费用和精力,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避免诉讼风险。仲裁解决。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双方一致同意,将工程款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首先,建议双方能够坐下来平心静气地进行协商来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倘若有关各方对于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 *** 已经达成过明确协议,那么各方应当根据事先约定的方式来计算和支付相关款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决工程欠款纠纷的方式如下: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及时主张权利。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