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后去世的,个人账户余额(扣除已经领取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意外死亡且个人账户中有余额的,余额可以全部退费,但统筹账户部分不能退费。
1、比如老人一般50元买的银龄安康意外险可以赔偿:意外死亡保障: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死亡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支付。有三个保障计划,分别万、3万、5万。意外医疗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用,按相应比例报销赔偿。
2、工伤死亡,第一,发给一次性丧葬费为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6个月,第二,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费为居民可支配收入20倍,第三,有供养直系亲属的, 按月发给配偶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的40%,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为30%,孤儿和孤寡老人在30%的基础上,可以增加10%,合计领取抚恤金不能超过本人生前工资。
3、意外身故保障: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将会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给付,有三种保障计划,意外身故分别赔付6000、30000和45000。
具体分配方式如下:首先,如果母亲和儿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他们将共同占有赔偿金的一半。如果爷爷奶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则他们同样可以继承赔偿金的一半,但需要与母亲和儿女共同分配。此外,关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继承权,我国继承法也有所规定。
法律主观: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应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第一顺位继承人包含死者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分配的。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
父亲意外身故赔偿金的分配通常遵循扣除必要费用、照顾被扶养人、法定继承顺序等原则。扣除必要费用:首先,赔偿金中应扣除已经实际发生的丧葬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相关支出。
死亡赔偿金 是由 第一顺位继承人 协商分配,死者的父亲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是有权利分配赔偿金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 赔偿权利人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 财产损害赔偿 ,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
1、如果财产属于婚前个人所有,那么在离婚或继承时,这部分财产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作为继子女,你在继承权上享有与婚前财产是否属于你母亲无关的权利。在你母亲去世时,如果她与继父仍处于婚姻关系中,她的婚前房产作为遗产将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2、法律分析: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再婚夫妻一方死亡,首先需要对财产确权,确定那些财产属于死者个人所有。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3、不管她是不是改嫁,你和她都有血缘关系,可以争取到一份遗产的。
4、你母亲的那套婚前房产作为遗产在第一顺序人之间平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如果你的母亲父母走了,没有其他子女,那么这套房子是你和你继父平分。
能。主张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是受害者的近亲属,女儿属于近亲属的范围,有权利主张分配赔偿金。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法律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法律分析: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法律分析: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但可按继承原则分割,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由于赔偿金是具有人身依附性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按照法律规定,该赔偿金可以由其母亲,配偶,一对儿女共同继承,也就是分成四份,每人继承15万元。
如果这名父亲逝世前有立遗嘱或遗赠协议,按照遗嘱和遗赠协议分配遗产,如果没有立这些东西,按照法定的继承方式分配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其母亲、儿子和女儿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可以均分遗产,即每个人分得遗产的1/3。
如果他的父亲因为意外去世,赔偿金是200万,妻子两个女儿两个女儿也都成家了,这笔赔偿金,如果没有其他人去分的话,那么妻子应该分100万,其余的100万给两个女儿,每人50万。妻子是第一个拥有分配权的人,其次是两个女儿,还有死者的父母也是有分配权的,按照比例分配就可以了这样看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