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部分城市:自2025年3月1日起,佛山市、珠海市和东莞市等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能低于2080元。其中,佛山要求新入职员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原低于此标准的在2026年1月后调整;珠海从2025年3月起下限为2080元;东莞新政策规定自2026年起所有职工遵循此最低标准。
1、天津公积金的最低缴存基数是205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相同,范围在5%到12%之间。因此,单位和个人每月最低各需缴纳2050元的5%,即105元。这样,单位和个人加起来的最低缴存总额为205元。具体来说,如果按照最低比例5%计算,单位和个人每月各需缴纳105元,合计205元。
2、公积金最低金额的问题,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截止到2023年3月,天津公积金的最低缴存额并非420元。 在天津市,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有明确的下限和上限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天津公积金的最低缴存基数是2050元。 对于缴存比例,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缴存比例的范围。
3、截止到2024年3月,该公积金最低不是420。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有一个规定的最低限额和最高限额,以及一个缴存比例范围。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天津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2050元。
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 单位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不再重新核定。 单位可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手续。
1、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是确定公积金缴纳金额的基础数值。以下是关于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的几点详细说明:定义与作用: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是计算职工应缴纳住房公积金金额的依据。它确保了公积金缴纳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根据职工的实际收入来确定缴纳比例。
2、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对于新入职员工则是从第二个月开始的当月工资),这是作为公积金缴纳计算的最低基准金额。以下是关于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的详细解释: 定义与计算 定义: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是确定职工每月应缴纳公积金金额的基础。
3、公积金最低基数指的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下限。关于公积金最低基数,以下几点需要了解:公积金的基本概念:公积金是一种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旨在通过企业和职工的共同缴纳,为职工提供住房资金支持,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4、定义:公积金基数,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这个数值用于计算职工和单位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计算 *** :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其中,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