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以及合同约定了两个生效时间,以哪个为准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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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生效时间或条件的,则合同应该在双方当事人均签字或盖章之时即生效,而不是签字并盖章后才生效。当然,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以当事人签字并盖章为生效条件的,则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Q2: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条款约定为准。不一定要注明地点,但是注明签约地点,一旦纠纷可以更好确定管辖权。
【法律分析】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掌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误解的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要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合同标的决定,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Q3:合同生效日期应该是以签订日期为准还是协议期限起始、
取决于合同条款是否有特别约定生效日期,或者生效的条件(附条件生效条款)。
如果没有,则自合同签订日期生效。
Q4:打印合同生效日期和手写实际签订日期以哪个为准、
两都有效,合同生效日和签订日期不冲突。。合同生效以合同生效日(打印)为准,合同的签订时间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手写)。
Q5:买卖合同的执行是以签订日期还是生效日期为准、
抛砖引玉!从你的描述来看,具体情况是否是:会签或异地签署,均未载明签订日期 异地签署的情况,建议以后在寄件之前,签订确认书,确认书签订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目前情况无法确认签订日期,但合同已经履行的,可以认为合同自双方履行合同义务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当做实际履行来处理 我觉得*的方法应该是签订补充协议,把主合同的生效日期固定下来。
Q6:劳动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确、劳动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
一、劳动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1、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合同成立的日期为准成立之日就是生效的日期,但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就可以按约定来处理;一般员工只要入职一个月内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有哪些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4、劳动报酬。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5、劳动纪律。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一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合同约定了两个生效时间,以哪个为准
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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