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员工待遇好,工作轻松,带薪休假,员工有节假日福利。
光大证券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该公司业务规模及主要营业指标居国内证券公司前列,综合实力排名位居业内前十,已成功发行A股股票,并于2009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三十岁左右。盛丰衍为复旦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助理、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2016年10月加入西部利得基金公司,目前为公募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
基金经理盛丰衍目前在管的基金共有6只,分别为西部利得沪深300指数增强A、西部利得国企红利指数增强A、西部利得量化成长A、西部利得中证500A、西部利得量化优选一年持有A、西部利得中证人工智能A。其中4只为增强指数型基金,2只为偏股混合型基金。在管产品规模合计约54.02亿元。
拓展资料:
盛丰衍—一位量化和指数增强投资的专家
背景:毕业于复旦大学计算机专业,曾在券商做过权益投资助理,量化研究员,16 年加入西部利得,10 年投研经验
基金管理时间:4 年
管理规模:37 亿(不要嫌弃规模小,规模小是个非常大的优势,基金经理操作更灵活)
现任基金:$ 西部利得沪深 300 指数增强 A ( F673100 ) $ 、中证 500 指数增强、国企红利、西部利得量化成长、量化优选一年持有(新基)
西部利得沪深 300 指数增强
沪深 300 增强去年的收益是 58.23%,而去年沪深 300 的涨幅是 27.21%,足足 30% 多的超额收益!再看各个阶段的收益也是超过了基准一大截,排名也是位列前茅!(这里的排名不太准,对比的总数不太对,包含了一些非指数增强基金,每年实际排名应该是在前十的)行业配置跟的紧,超额收益日积月累,通过量化交易辅助,把指数和同类指数增强基金甩出远远一条街。同样的,来看他管理的中证 500 指数增强
中证 500 被大家喊了好多年低估值指数,被唾弃的好几年。近三年中证 500 的收益的 6.83%,而该只基金的收益是 77.74%,不算超额收益。
这次光大证券人事发生很大的变化,光大证券现任党委书记闫峻被撤销党内职务,其职级降为光大集团部门副职。光大证券二把手刘济平,现为公司监事长,被处留党察看一年,其职级被降为光大证券部门副职,刘秋明诫勉谈话,范洪波被给予警告处分,王忠、梅键则被批评教育。
这些人事变动主要是因为他们违反中央的八项规定精神。今年2月22日,中央第五巡视组对光大集团巡视的反馈意见公布。反馈意见指出,光大集团部分直管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存在差距,内部有短板等问题。
这次光大证券人事大地震,具体情况是闫峻、刘济平等六人发生职位变动,据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月上海证监局对光大证券下发警示函,认定光该公司信披存在重大合同、重大事件进展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和不充分、重大交易披露不完整等情形 其中即包括MPS事件中重要合同文件——《差额补足函》,在签定后时隔三年后才披露。对于这次事件我了解的也并不多,知道的朋友可以写在评论区。
通过这次事件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是一场漫长的棋局,盘棋没有猎猎西风,没有四起狼烟,只有在取舍和进退中抉择,我们不要因为一时的得失而走了弯路,这对我们大家都好。我认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而百姓则是基石,保护好他们的利益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最后总结一句,光大证券人事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说刘秋明诫勉谈话,范洪波被给予警告处分,王忠、梅键则被批评教育等等,大家也要引以为戒。
保利。
席位指交易所大厅中有电话等通讯设备的座位,经纪人可以通过这些座位传送交易和交易信息。证券交易商参与证券交易必须先购买座位,座位购买后只能转让,不能撤销。世界各地的证券交易所都为证券公司提供交易场所。例如,美国最大的纽约证券交易所目前拥有1300多个席位。
拓展资料
1、我国证券交易所为证券经纪人提供的交易座位有两种,即有形座位和无形座位。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权利之一是参与交易,参与交易必须先取得交易席位。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现行制度,证券交易所成员至少应取得并持有一个席位。
2、如果有交易席位,就有资格在交易大厅进行证券交易。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交易方式由人工竞价模式转变为计算机自动匹配模式,交易席位的形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渐演变为与交易所匹配主机联网的计算机报价终端。
3、交易席位是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进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实质还包括交易资格的含义,即获得交易席位后,才能从事实际的证券交易业务。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管理制度来看,交易席位代表着会员在证券交易所的权益,是会员享有交易权利的基础。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光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性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首批批准的三大创新试点公司之一。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证券代理交易(包括境内上市的境外股票);代理偿还证券本息和支付股息;证券托管与核查;开户登记;自营证券交易;证券(含境内上市的境外股票)的承销、担保(含牵头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直接投资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2007年1月18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资扩股方案。2007年5月29日,本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4.45亿元增加到28.98亿元。2009年8月4日,公司成功发行a股,共募集资金109.62亿元,并于2009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34.18亿元,净资产182.5亿元,净资产224.57亿元,总资产620.21亿元。
2013年8月16日上午11:06和11:07两分钟之内,沪指突然直线拉升100点,暴涨5%,2分钟内成交额约78亿元。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只银行股一度涨停。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也一度涨停。大盘的疯狂也带动了股指期货各主力合约暴涨。随即大盘立即回落。 截止午间收盘,大盘涨逾3%。市场有传闻称是有人通过光大证券的自营通道导演了当天的闹剧,并称目前光大所有高管不准离开准备接受上交所调查,午间光大证券临时停牌,此后光大证券第二大股东中国光大控股午后急跌近6%。 光大证券发布提示性公告称,2013年8月16日上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公司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 公司其他经营活动保持正常。操作者一度为媒体定为光大证券葛新元量化投资团队。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健指,目前公司正在进行进一步交易核查,至于是否是葛新元量化投资团队,梅健并未直接确认,只是称会进一步核查。而投资者对于大盘早间波动而造成的投资者损失赔偿非常关注,梅健称,会进一步讨论,如有具体方案会通过公告公布。 大盘早间的疯狂也带动了投资者对于股指期货空头主力合约的关注。有分析指,期指空头今天一共爆仓 66.28亿,是有股指期货以来最大一次的爆仓。 中金所当天回应称,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一切正常,系统运行平稳,12%的保证金比例足以抵御当前市场波动,没有出现客户爆仓等风险案例。同时,当天即将交割的IF1308合约交易一切正常,多空双方有序平仓离场,未出现异常现象。 光大证券18日发布公告,详细披露“8·16”事件过程及原因,称当日盯市损失约为1.94亿元,并可能因此事件面临监管部门的警示或处罚,公司将全面检讨交易系统管理。 此前一月初,也曾经有不少网友反映光大期货交易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客户使用的金仕达交易系统在客户没有操作的情况下,自动发出报单并成交。 2013年8月19日,光大证券的固定收益部交易又出乌龙,导致其超低价卖出10年期国债。光大证券当日上午在银行间市场以4.20%的收益率卖出了1000万元的12附息国债15。 12附息国债15(120015)为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期限为10年,于2012年8月23日发行,发行额为300亿元,发行价为100元,票面利率3.39%。 传成交对手方为农业银行,光大证券8月19日表示,当日上午,公司金融市场总部在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进行现券买卖点击成交报价时,误将“12附息国债15”债券卖价收益率报为4.20%(高于前一日中债估值约25个基点),债券面额为1000万元,后被交易对手点击成交。光大证券正与对手方沟通并协商处理。 光大证券2013年8月20日晚间向媒体记者确认,公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已被暂时停职,配合相关调查工作的进行。当日在公司内部下发通知,宣布了这一消息。同时,根据光大证券此前公告,上海证监局在8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间暂停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活动。因此,杨剑波所在策略投资部的其他工作人员目前也暂时停止工作,配合相关调查。 杨剑波领导的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于8月16日使用独立套利系统时发生事故,导致光大证券在短时间内向上交所申报买单234亿,实际成交72.7亿元,并造成上证指数短时间内大幅波动。2013年8月19日,光大证券下发了一份人事任命文件,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李海松担任策略投资部总经理。 2013年8月20日,光大证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规范自查的通知》,称光大证券近日出现的交易异常事件反映出公司在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不符合交易商协会关于主承销类会员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自律管理相关要求,决定暂停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公司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光大证券采取以下措施: 一、待相关问题查明后,协会将依据协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类主承销商管理要求对你公司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 二、你公司应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相关业务流程、电子系统、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人员管理等体系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自查结果和相关整改方案应于,8月30日前报交易商协会。 三、你公司对于此前主承销的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继续履职尽责到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结束。你公司应协调联席主承销商切实负起责任,共同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四、在调查和整改期间,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协会自律规则,规范开展银行间市场各项业务,履行各项义务和职责,并对协会相关调查和自律管理予以配合。 光大证券于2012年11月28日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由于该业务在光大证券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目前,光大证券在该业务上实现项目收入约54万元。 立案调查 2013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8月16日光大证券交易异常的应急处置和初步核查情况。上海证监局已决定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相关业务,责成公司整改,进行内部责任追究。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交易有效 2013年8月16日11时5分左右,上证综指突然上涨5.96%,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权重股均触及涨停。中国证监会对此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单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核查。 经核查,上交所各交易和技术系统均运行正常。核查发现主要买入方为光大证券自营账户后,上交所立即向光大证券电话问询,并与上海证监局共同派人赶赴光大证券进行核查。 根据光大证券申请,午后暂停其股票的交易。核查发现事故原因为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系统的问题后,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立即督促其采取对外公告说明情况、答复投资者询问、在故障排除前停用策略交易投资系统等措施。依据有关法规,8月16日全天股市交易成交有效,能够顺利交收,整个结算体系运行正常。 问题所在 经初步核查,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存在程序调用错误、额度控制失效等设计缺陷,并被连锁触发,导致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直接发送至上交所,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实际成交72.7亿元。同日,光大证券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发言人表示,在核查中尚未发现人为操作差错,但光大证券该项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 加强监管 此次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的首例,是一起极端个别事件,但暴露出的问题足以引起整个证券期货行业的高度警觉。发言人表示,必须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期货交易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线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和规则,确保市场安全有效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3年8月3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知悉异动真正原因,投资者并不知情,公司本应戒绝交易,待内幕信息公开后再卖空合理避险,但其具体作为违反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因此认定,公司在信披前转化卖出ETF、卖出股指期货合约,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法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指光大董秘回应误导公众。证监会对相关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为证券史上最大罚单。另外,证监会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是中国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因交易软件产生的极端个别事件,对市场负面影响很大。鉴于该案属于新型案件,证监会在深入调查基础上,组织外部专家对问题进行论证咨询,调查审理已终结,进入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将作出处罚决定。而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光大证券“8.16”事件发生之后,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主承销业务也被暂停。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也被停职,而总裁徐浩明也于8月22日辞任。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披露的调查情况显示,光大证券在8月16日公开披露错单前,转化卖出ETF、卖空股指期货共获利7414万元,披露后,继续卖空避险、获利1307万元,获利共计8721万元。发言人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董秘梅键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其新业务,责令公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做出正式处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亿2千3百28万。另外,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证监会发言人介绍,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部门未纳入公司风控系统,该交易系统自7月29日上线运行后到事发运行仅15个交易日,其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从未被实盘测试过,当日该重下功能直接造成了错单事件。 2013年11月14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证监会对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光大证券原总裁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原助理总裁杨赤忠、原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沈诗光、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上述两项罚款每人合计60万元。 证监会对原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证监会同日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入者。 “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分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2013年8月16日下午将所持股票转换为180ETF和50ETF并卖出的行为和8月16日下午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IF1309、IF1312共计6240张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自2013年12月起,投资者诉光大证券公司证券/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件陆续诉至上海市二中院。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杨剑波诉被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两案一审公开宣判,两案均判决驳回杨剑波诉讼请求。杨剑波不服上诉,2015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9月30日,上海市二中院对首批8起同类型案件作出一审宣判,驳回两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6名投资者分获2220元到200980元的民事赔偿。 2015年10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23起投资者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件作出一审裁判:5件案件因投资者申请撤诉而经法院审查裁定予以准许,对其余18件案件分别作出了判决,支持了投资者共计66万余元的赔偿款。 5.23亿 光大证券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光大证券在“8·16”事件中被最终认定为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被处以罚没违法所得及罚金共计5.23亿元。
2013年8月15日,上证指数收于2081点。
2013年8月16日,上证指数以2075点低开,到上午11点为止,上证指数一直在低位徘徊。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多只权重股瞬间出现巨额买单。大批权重股瞬间被一两个大单拉升之后,又跟着涌现出大批巨额买单,带动了整个股指和其它股票的上涨,以致多达59只权重股瞬间封涨停。指数的第一波拉升主要发生在11点05分到11点08分之间,然后出现阶段性的回落。
2013年8月16日11点15分起,上证指数开始第二波拉升,这一次最高摸到2198点,在11点30分收盘时收于2149点。
2013年8月16日11点29分,上午的A股暴涨,源于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的乌龙指。
2013年8月16日下午13点,光大证券公告称因重要事项未公告,临时停牌。
2013年8月16日13点16分,光大证券董秘梅键表示,自营盘70亿元乌龙纯属子虚乌有。
2013年8月16日13点22分左右,有媒体连续拨打光大证券多名高管电话,均显示关机或未接通。
2013年8月16日14点23分左右,光大证券发布公告,承认套利系统出现问题,公司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有传闻称光大证券方面,下单230亿,成交72亿,涉及150多只股票。就此,市场一度怀疑乌龙事件操作者为光大证券葛新元的量化投资团队。事发时葛新元在外,不久即辟谣称事件和光大富尊葛新元团队没有任何关系。
2013年8月16日14点55分,光大证券官网一度登陆不能,或因短时间内浏览量过大以致崩溃。
2013年8月16日15点整,上交所官方微博称,今日交易系统运行正常,已达成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
2013年8月16日16点27分左右,中国证监会通气会上表示,“上证综指瞬间上涨5.96%,主要原因是光大证券自营账户大额买入。”“目前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正抓紧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的原因展开调查。”
2014年2月19日,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已被法院正式受理。
2014年8月5日,包巨芬等投资者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一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至近18:00,在最后阶段,审判长认为控辩双方都存在责任,建议庭外调解,如调解不成再择日宣判。
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驳回杨剑波诉讼请求,杨剑波当庭表示上诉。
2015年10月7日晚间,光大证券发出提示性公告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该公司将依法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律师团队还梳理了多达171只个股在内的索赔股票清单。
2015年12月24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郭志刚等57人分别起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816事件”民事赔偿纠纷案做出判决,令光大证券共计赔偿原告损失42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