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股票股东,五粮液是国企吗

2023-03-22 5:45:34 证券 ketldu

五粮液股价300到150的原因是什么

从五粮液股东结构来看,控股股东方面(宜宾国资)合计持股高达54.83%,一下子就分走了63亿多!Wind显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五粮液拥有股东超56万户;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4.43%;第二大股东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相比于分红,回购成投资者诉求重点。据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显示,对于能不能考虑回购公司股票,3月27日,五粮液回应投资者提问称,公司将持续做好生产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馈股东和投资者。早在2021年11月8日,有投资者提问:从公司财报看,公司账上有大量的现金,有何投资计划,是否考虑回购公司股份?五粮液2021年12月3日回复就表示“暂无计划”。

一个多月前(2022年2月18日),继茅台、汾酒洋河五粮液集团

3月10日的公告显示,五粮液全年营业收入预计662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5%左右,归母净利润预计233.5亿元左右,同比提升17%左右。自2016年以来,五粮液已经连续6年、24个季度实现业绩双位数增长,2017年到2021年,五粮液业绩营收增速分别为23%、32.6%、25.2%、14.4%和15%;净利润则分别增长了39.2%、29.8%、15%、19%和17%左右。

目前,五粮液官方已将五粮液系列价格调至1499元,官方称,五粮液系列占集团销售额约3/4,按照每瓶涨价100元计算,每年营收将增加30亿以上。

五粮液是国企吗

1、五粮液是国企,为国家控股。五粮液两个最大股东是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15%,为国家股,和四川宜宾五粮液公司,持股19%,为国有法人股。共计68.15%的股份归国家所有,达到绝对控股,因此五粮液属于国企。

2、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是以五粮液及其一系列酒的生产经营为主,现代制造业、现代工业包装、光电玻璃、现代物流、橡胶制品、现代制药等产业多元发展,具有深厚企业文化的特大型现代企业集团。

3、五粮液集团下设五粮液股份公司,属于上市企业,五粮液属于国家大型国有企业,中粮集团和五粮液有较深合作关系,特别是在红酒系列的经销商,而中粮集团本身不产酒,属于经销类渠道,五粮液白酒将全国划分为六大片区:华东、华北、华南等,营销渠道采取自建为主。

宜宾高万权哪里人

宜宾高万权哪里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前身是始建于1944年的四川省宜宾造纸厂,是我国生产新闻纸、铜版原纸、纸袋纸、牛皮卡纸的九大新闻纸生产基地之一,制浆能力为20万吨,新闻纸设计生产能力为8万吨。1988年5月,四川省宜宾造纸厂经宜宾地区行署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独家发起设立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地区分行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个人股股票3,000万元,截止1990年3月实际发行2,580万元。1989年11月,本公司正式成立。1993年11月13日,国家体改委以体改生(1993)190号文批准本公司继续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试点。1997年2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34号文批准,本公司社会公众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根据1997年5月21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1997年6月26日实施每10股送红股3股的分配方案,本公司股本由8,100万股变更为10,530万股;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管字(1998)42号文件批准,本公司国家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7,176万股国家股中的2,000万股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股本为:国家股5,176万股、法人股2,000万股、社会公众股3,354万股。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4日 分别与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国家股股权托管协议》和《国有法人股股权托管协议》。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176万国家股股权(占总股本的49.15%)中除所有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含收益权)全部委托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托管期限至2006年6月30日止。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国有法人股股权(占总股本的19%)中除所有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含收益权)全部委托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托管期限至2006年6月30日止。

上述2003年4月14日签订的《国家股股权托管协议》和《国有法人股股权托管协议》在2006年6月30日到期后,两大股东又于2006年9月4日分别与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 授权经营和管理协议》,新签订的协议授权经营和管理范围为除处置权和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期限从2006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l 日止。

2008年4月,根据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终止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授权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批复》(宜国资委【2008】52号)文件,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7日分别同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家股股权托管终止协议》和《国有法人股股权托管终止协议》。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托管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权合计60691800股,占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7.63%。按照终止托管协议,终止托管从协议签字之日(即2008年4月17日)生效。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8月22日以川国资产权【2006】234号文件批准以及公司2006年8月28日的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为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每10股送3.3股,公司于2006年9月18日正式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377.658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57%;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91.521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06%。股权分置改革后,两大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为6069.1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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