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账面价值。存货抵消内部交易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合并报表角度。对于合并报表,计税基础是采购方账面价值,但抵消后的合并报表账面价值是销售方采购金额。
连续编制报表的时,内部交易存货抵消的分录如下,如果第一年未全部对外销售,第二年全部销售了,那么第二年的分录为 借:未分配利润,贷:营业成本。
合并报表是把AB看为一个整体,不存在收入和支出,相应的分录就是减少收入和支出,只是把A的存货800放到B的库房,但是B的库房存货是1000,相应就应该减少200。
实际上从整体上而言,企业并没有实现收入,所以不用确认相应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未实现损益体现在存货中,这个存货即两个库存商品的差额。因为企业确认了收入和成本费用,所以要抵消掉原来确认的。
(3)固定资产→库存商品。若是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抵消分录如下:初次交易当期的抵销处理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首先,应将该固定资产原价中包括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
确认递延资产1600×25%=400,合并报表认可的账面为母公司的成本16000,合并报表中的递延税资产4000×25%=1000,抵销分录产生递延税1000-400=600,借:递延税资产600贷:所得税费用。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
母子公司的内部交易,包括商品交易、固定资产交易、无形资产交易、内部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不管是谁卖给谁,这些都要抵消。
从一般性税收原则出发,企业所有资产的交易都应当 纳税 ,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则可以通过税款递延来减轻企业重组时的所得税负担。
合并报表中没有售出的存货形成的内部销售利润属于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需要对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因此合并时应当将销售企业已经确认的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予以抵销。同时,购买企业的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价值包含销售企业实现的销售毛利即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也应予以抵销。
例如,母公司向子公司销售商品100万元,该商品的成本为80万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母公司确认了100万元的收入和80万元的成本,子公司确认了100万元的存货。
内部商品交易的抵销:例:母公司将商品销售给子公司,子公司期末未能实现对外销售,款项未支付(假设不考虑税收)。
内部存货交易在合并报表中的抵消处理编者语:企业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纳入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购销存货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和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抵销,同时对二者引起的所得税也要进行调整抵销。
购入方作为固定资产购进并分期计提折旧,一是虚增本期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另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高估带来本期及以后各期固定资产价值及其折旧费用的高估,这些影响都应该加以抵销。
以下是对合并报表中的六大抵消分录的详细解释:投资收益抵消:当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股权时,子公司属于母公司的投资,通过投资收益抵消,可以消除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投资收入和子公司自身的利润之间的重复计算。
固定资产抵销存在三种情况:(1)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固定资产;(3)固定资产→库存商品。
母公司的投资与子公司权益的抵销。全资子公司的分录为,借: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借或贷:合并价差,贷:长期股权投资。母子公司之间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
与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之间所存在的差异进行抵销。合并抵销分录主要起抵销有关报表项目数据的作用,它不用过账,因此不会导致当期和以后期间个别报表财务相关项目的数据发生变化。
合并报表抵消分录的基本原理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相抵消(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不抵消,直接汇总)。抵消分录中,“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贷方金额必须相等,否则报表将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