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奖励易引发的行政纠纷,通常是违反程序、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等。
工程完工验收证据,结算清楚的证据,提供各种证据证明不需要重新清算工程款。
施工单位可通过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寻求与建设单位之间解决对结算结果的争议。提起的角度应为虽然合同约定以审计为准,但有证据证明审计结果与事实不符,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角度要求法院或者仲裁对审计结果进行调整。
施工人在主张工程款时,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保留撤场不是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证据,保留已完工程量的证据。如果证据不完整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收集证据。 其他原因拒不支付的。
甲乙双方在结算书中盖了章、签了字,表示双方已对结算结果认可,不再重新结算。
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重新结算的,但由于已盖章生效所以属于双向责任。
1、实际是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民商法约束,任何一方部的更改除非证明有恶意,但是实际是双方已经认可结果应该执行。
2、业主不付清尾款,这是履行委托合同后的债务关系,与审计报告本身无关。即有时即使业主未依合同约定付清尾款,但审计报告照样生效;有时即使业主尾款已付,审计报告也可能是无效的。
3、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建设方施工方建设方委托的审计公司都已签字盖章。
4、完全可以,因为甲乙双方都已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盖章,承认结算无误,可以当工程款结算给该公司的证据(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综上所述,结算后是不能提工期索赔的。因为结算是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进行核算和确认的过程,结算后的工程已经完工,不存在工期问题。同时,结算后也不能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或者要求重新施工。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者提供的图纸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可以索赔工期。 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可以索赔工期。
可以索赔工期的情形是发包人没有提供图纸,提供的图纸根本就不符合双方在合同当中的约定,发包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或相应的材料证明的,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等情形的,可以索赔工期。
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业主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赔偿报告及有关资料。
【答案】:D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接受了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A 错误。承包人在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