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次的事情当中,北京的一位62岁的老人买了一个银行的理财产品,结果最后直接导致自己亏损了18万。所以他认为银行可能在这中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就起诉了银行。最后经过法院的判决,认为银行应该赔偿7万块钱。
1、案例1:交行理财产品本金亏损两成 2013年,交通银行在2011年发售的一款私人理财产品到期引发纠纷,产品不仅没有兑现预期收益,还出现两成左右的本金亏损。
2、案例1: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假理财案 2017年4月中旬,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被爆出假理财案,涉案金额约15亿元。该案系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使用伪造的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骗取客户的理财资金。
3、原来银行在给王大爷推荐理财产品的时候,没有对其进行风险评估,而是直接进行了操作。法院认为王大爷风险评估之后认定为平衡型,其购买的理财产品应该为中低风险,而银行推荐购买的却是高风险型,银行承担一定的责任。
4、此外,还包括以房养老等养老形式创新中涉及的纠纷。
所以不管从哪一个方面来看,银行都是占主要责任的,同时也要承担男子的损失。但是男子提出的要求有些无理取闹,130万元本金是可以要回来的,但是强行索要分红以及其他的回报率也是不太切合实际的。
万买理财到期变私募基金,产品到期后无法兑付。曹先生在广发银行上海金山支行有一定存款,银行工作人员向其推荐了一个理财产品,由于收益较高,工作人员又表示资金安全无风险,于是曹先生花130万元购买了这个理财产品。
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银行是属于确实的过错方,因为顾客买的是理财产品,但银行却经过自己的私自操作之后将理财产品变成了私募,而且最终将过错推在了员工的身上。
因为该男子购买的根本就不是银行理财,而是银行代销的私募产品。上海一男子130万买理财到期3年未兑付!曹先生是广发银行金山支行客户,其在银行有超过百万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