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以上可以看出,税法没有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没有进行硬性规定,只要企业认为合理,就可以了,但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你企业固定资产没有预计净残值,只要你企业有合理的理由就可以了,没什么关系。
1、固定资产提完后,固定资产还在使用的,就做为在用管理就好,账上不必再作处理,净值就留在账上,等报废或转卖时再做处理。报废时: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这笔分录,就把固定资产的账上净值就转入固定资产清理了。
2、按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包括处置时,其净值即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要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如固定资产原值为100000元,已计提折旧90000元,其净值=100000-90000=10000元。
3、在账务处理上,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每个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净值,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4、固定资产净额是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再减减值准备后的差额。即固定资产净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值-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
5、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比如固定资产净值,需要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其他的科目类似这样,资产负债表有的会列示减值准备这科目,有的不会在表中列出来,不列出来的直接算了填净值。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现行规定,残值企业合理估计,没有限定,所以如果你们企业估计为零也不是不可以。从实务角度来说,固定资产完全没有残值也不太可能,税务方面对这样的估计肯定是会有意见的。
可以设置为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2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的各类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该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减除。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10%;需要少留或不留残值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提示:您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计提完折旧后,如果还可以使用,那么,净残值应该继续挂账,直到报废时再作帐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这个没有残值,就自己算下吧,固定资产原价*5%=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以上可以看出,税法没有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没有进行硬性规定,只要企业认为合理,就可以了,但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你企业固定资产没有预计净残值,只要你企业有合理的理由就可以了,没什么关系。
东西都没了就结转掉。都会有残值的,而且有残值的话是这么处理的: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这个没有残值,就自己算下吧,固定资产原价*5%=净残值。
1、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固定资产价值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是在《企业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条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较高。
2、可以,一般要符合两个条件:无残值 已将折旧提完 特例:专项储备购买的固定资产,当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将折旧一次性计提,冲专项储备。也是零。你想说的应该是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吧。净值是不刨去减值的。
3、新的会计准则中规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为不低于原价的10%(原来是5%)。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也就是说,新的企业所得税在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中没有规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可以不再按以前的要求5%计算。
1、只有对账的管理报表,需要时应该列示所有固定资产明细,这个报表上即使净值为零,只要没有清理,都需要列报。
2、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是财务报表中的重要指标,它们在资产负债表中有所体现。 资产负债表是企业财务状况的关键展示,它记录了企业在一定时间点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部分,固定资产原值被详细列出。
3、固定资产原值在财务报表中通常不直接显示,而是以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值形式呈现。 在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如果有审计报告,可以查阅附注中的固定资产明细变动表,以获取固定资产原值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