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近期在微信里看到朋友晒“刚把保险金走进信托,好处多多”,然后心想:“这么高大上的东西,能否避税呢?”别急,先跟我打个招呼——打一嗝~~~~
先说个小梗:保险金走保险金信托,税务局说“来,别怕,我们也想吃一块干”。简单点,保险金信托在中国可不是不交税的风景区,至少在目前税法里,它是会被纳入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课税范围的。举个例子,假如你在2023年获得了一笔满200万的保险金,然后把这笔钱放进一个保险金信托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征税规定,信托所得归属于个人,可算作“其他所得”,按20%税率缴税[1]。
你觉得只要放进去就可以免费?不不不!先别想绑架税法。保险金信托对投保人有两大好处:第一是风险隔离,第二就是资金管理方便。但税务角度,信托合同里有“持有人认领”条款,按规定超标的金额就会被认为是所得,直接要交税。想想看,税务局跟你说:“嗨,咱们也想共享这下肮脏的现金流。”[2]
靠“免税”并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最新《保险资产保全条例》[3]补正,保险公司在向保险金信托转移资产时,必须先进行缴税事前申报,一旦不合规,税务机关会直接把资产凿入税单里。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保险公司先吃大餐,税务局会在结账时抬头大喊”。这可不是一句幽默话。
说到交易,中介服务费也算“一块水豆腐”。如果你把保险金交进保险金信托,信托服务机构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这份管理费就会被计入“经营所得”,同样提交个人所得税资料,税后还要交增值税延伸件!是的,你没听错,服务费也会被税务部门处理。这个过程,很多人把它误认为是“免税交易”,其实完全不是。[4]
关于你可能想问的“这是否属于赠与?”——不匹配!保险金信托并不是你把金钱赠与自己,也不是典型的赠与行为。根据《赠与税法》[5],赠与税只适用于赠与行为,保险金信托不属于赠与范畴,反而更像是一个“被动收益”账户,所得明确应纳税。你可以把这当成税务局的“金蛋递送”练习。
如果你是国外投资者,别以为藏在国外的“保险金信托”就能躲税。美国国税局(IRS)对中国居民的保险金信托(以下简称CIT)指引[6]表明,CIT所得需要在美国申报并缴税。双边税收协定在此类保险金信托的税务处理上做了具体规定,但并不意味着能免除税。思考一下:把钱放进CIT,税务局就像“来,迟到的朋友,顺便去收税吧”。[7]
从个人角度出来,有一个小时的税务小练习:假设你用保险金信托把您的保单现金价值3亿元一次性转入信托,你预计就会得到15亿元的年度分红。此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关于“分红所得”的规定,你把15亿元全部按20%的税率交税5亿元。除非你能找到新的特殊扣除项目,压根没有别的办法了。国税局甚至建议你不要把分红直接流水到个人账户,直接留在信托里可以慢慢计